乐视网造假案余波未了。

  近日,两家券商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,均因为在乐视网项目上保荐业务涉嫌违法,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。

  证券时报·券商中国记者获悉,深圳证监局拟对平安证券暂停保荐机构资格三个月;证监会拟对中德证券罚没近1700万元。此外,相关保荐代表人和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也将被处罚。

  平安证券相关人士表示,近十年来狠抓合规风控,风控水平持续提升,当年在乐视网事件发生后持续推动内部整改、重建管理队伍和专业团队。

  此外,在1月因乐视网被立案调查的还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,两家中介机构此次是否也面临一并处罚,记者尚未获得证实。

  近年来,监管部门持续强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。随着A股未来将实行全面注册制,中介机构的归位尽责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中介机构既要勤勉尽责,也要切实提高执业质量,充分发挥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职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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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平安证券:近十年持续健全内控管理体系

  乐视网造假案的影响还在持续,相关中介机构的处罚即将落地。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,近日深圳证监局已向平安证券下达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,拟对平安证券责令改正并暂停保荐机构资格三个月。

  深圳局还对乐视网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认定为不适当人员5-10年,其他相应的合规业务等相关人员被采取了监管谈话等措施。

  早在2010年,平安证券保荐乐视网上市,首发募集资金7.3亿。十年后,2021年4月北京证监局出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监管部门发现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,其报送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。彼时,北京证监局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.4亿元,对贾跃亭罚款2.41亿元。

  如今,相关中介机构的处罚不久将落地。据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表示,对于平安证券等中介机构,目前监管部门正在进行事先告知程序,待程序履行结束后将正式下达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  对于平安证券而言,公司曾因乐视网时期的业务模式,遭受过挫折,也为此付出代价。公司相关人士表示,在事件发生后持续推动内部整改、重建管理队伍和专业团队,近十年来一直努力克服困难,狠抓合规风控。

  一方面,对管理组织架构进行全面更迭。另一方面,从外部机构补充大量新鲜血液,提升人员素质。同时,公司重建投行内部控制体系,依据证监会发布的《投行内控指引》搭建起以投行业务部门、质量控制、内核/合规/风险管理为"三道防线"的投行业务内部控制管理体系。

  平安证券相关人士介绍,近十年来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内控机制,合规风控水平持续提升。公司将本着客户至上原则,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与监管积极沟通,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。

  从目前来看,平安证券在债权业务上表现突出,近三年来排在市场前列;股权业务方面,以注册制IPO项目为例,过去两年来,有3单项目注册生效。

  有业内人士分析,券商被暂停保荐机构业务资格期间,可以对IPO/再融资项目可不间断开展各项实质性尽调工作,并安排项目组按计划推进各项目的财务数据更新工作、反馈回复的准备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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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山西证券(行情5.72 +1.06%,诊股):公司经营情况正常

  不只是乐视网的IPO保荐机构被罚,定增项目的相关机构也被处罚。

  今年1月因卷入乐视网造假案,包括中德证券在内的多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。3月20日,山西证券公告称,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及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杨丽君、王鑫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
  2016年8月乐视网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,彼时公司向四名认购对象募资47.99亿元。根据前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监管部门认定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。

  经证监会查明,乐视网连续十年虚增业绩中,涉及非公开发行申报文件财务数据期间为2012年至2014年及2015年1至6月。2012年至2014年乐视网分别虚增收入8965.33万元、近2亿元和3.52亿元,虚增利润8445.10万元、1.93亿元和3.43亿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.04%、78.49%和470.11%。

  证监会表示,中德证券在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保荐业务中存在两项问题,涉嫌未勤勉尽责。第一,未完整获取和编制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;第二,未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核查。上述行为涉嫌违反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》及2005 年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。

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以及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证监会拟对中德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业务收入566.04万元,并处以1132.08万元罚款;对时任签字保代杨丽君、王鑫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。就中国证监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,中德证券及杨丽君、王鑫享有陈述、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。

  山西证券表示,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本次收到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涉及违法行为未触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2 年修订)》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。目前,公司经营情况正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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